说明:
1、复试及综合成绩结果(附件:第二轮调剂考生综合成绩.xlsx)
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2、公示时间:2017年4月2日—4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于4月5日下午5:00前向学院MPA教育中心提出。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以最终拟录取名单为准;
3、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请将资格审查表、体检表、政审表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4月20日之前寄送到我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MPA教育中心办公室(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蒲明强
电 话:027-67883420
校监察处027-67884345 校研招办027-67885153
MPA研究生QQ群:145681956
拟录取考生可申请加入该群,提交入群申请时请注明“年级+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