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意识,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地大党办发〔2009〕17号)、《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地大党发〔2015〕8号)、《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大党发〔2017〕20号)、《关于开展第九届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7〕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师德师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学校评选活动有关事项转发并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 评选标准条件
1、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风端正,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3、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学务指导老师期间所负责的班级近三年来无违纪现象,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指导的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4、始终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治学严谨,热爱学习,锐意创新。
三、 评选推荐办法、程序及材料要求
1、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根据学校要求每个学院(单位)限推荐一名候选人。我院各系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系推荐1名候选人。
2、各系推荐须提供候选人先进事迹和具体情况电子档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2014年以来的教学情况,担任班主任或学务指导情况、指导硕士、博士情况、担任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过程中的育人情况。学院将组织进行评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候选人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确定8名左右候选人,名单和相关事迹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并表彰。
四、评选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各系推荐截止日期为12月6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2、联系电话:027-67883230 邮箱:498366861@qq.com
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