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中华)10月29日,应学院院长胡守庚教授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教授(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为我院师生作以“环境法的新发展”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宽裕主持,以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学院院长胡守庚教授对常纪文教授的学术报告进行了评论与总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吉喆摄)
常纪文教授结合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的重大进展,在剖析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进步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总结了我国环境法的新发展趋势。我国环境法新发展的趋势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党内生态文明法规和国家生态环境立法协同发展;生态环境立法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推进生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般区域法律与区域、流域法协同;绿色、低碳、循环立法协同;区域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的协同。
学院院长胡守庚教授对常纪文教授的学术报告进行了评论与总结。他认为常纪文教授深刻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的原因,即党政同责。在党委高度重视下,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使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常纪文教授的报告视野开阔,站位高、见识远,很精彩,有利于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学院师生共计160余人聆听常纪文教授讲座。大家一致认为在聆听了常纪文教授的学术报告后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发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环境法的研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新的认识,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