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琦)应学院法学系讲师兼《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周振新老师的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张宝学者来我院访问,并于6月27日下午在公管楼B209报告厅做了题为“环境法视野下的环境规制”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由周振新老师主持,来自法学系的老师和研究生及本科生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张宝学者的报告主要从该课题的缘起与过程、框架与内容、局限与不足这三个方面展开。张宝学者首先简要梳理并解读了自己的著作(即本次汇报课题)的缘起过程以及形成学术成果的困境与出路。重点解读了该课题的框架内容。随后提出了课题的一个核心问题:从监管到规制的转变的原因是什么?他分别从四个小方面进行了梳理论证,即:一、“监管”概念蕴含着单向度、威权式的内涵;二、“监管”到治理是多元共治的演进;三、“管制”与“规制”究竟谁更合适;四、为什么是环境规制而不是环境行政?随着问题的层层加深,张宝学者进而从三个方面阐释了自己对环境规制的观点,向大家讲解了环境法上的规制,到底说的是什么:一、规制是一个事实问题;二、环境法规制与经济学、政治学的规制的差别是什么?;重点说了第三方面法学上的环境规制,他认为法学上的环境规制是以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为表达途径的,将重点应该放于其规制的目的、对象、合法性、配置与运作的研究。最后,他从法理学的角度,从环境规制的现状到提出假设从科学理性、社会理性、法律理性来分析,再到如何论证以及得出的结论做出了精彩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