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学院创新发展,学院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1 周年之际,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学院“两优一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表彰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以高质量党员引领学院事业发展,为学院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支部(截至2022 年 6 月 1 日,成立时间满 1 年)。
优秀共产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院从事党务(专职、兼职)工作(含党建辅导员、组织员)至少1 年以上且党龄不少于 3 年的正式党员(截至 2022 年 6 月 1 日)。
三、评选条件
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支部根据《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地大党发〔2019〕35 号)第三章关于先进分党委(党总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民主、公开、规范地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评选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对象要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3 个。教职工支部志愿申报,学生支部评选2个报学院党委差额研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评选。学院评选3个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19名。教职工支部指标分配:公共行政系教职工党支部3名、土地资源管理系教职工党支部3名、法学系教职工党支部2名、院直党支部1名。学生支部10名。学院党委差额研究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4名。各支部结合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名至学院党委差额研究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评选。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一是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各支部要充分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经支部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对象。二是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各支部要对推荐对象政治表现、纪律表现等现实情况进行考察,必须征求学院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多方面提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一年来发生安全稳定、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列为推荐对象。三是集体研究。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 天)。四是正式上报。学院党委将推荐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等报学校党委。
(二)倾斜一线。此次评优工作要向一线倾斜,向一贯表现优秀、事迹过硬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倾斜。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应当从严掌握。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三)加强宣传。各支部要通过评优表彰活动选树典型,加强宣传,营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六、报送材料
评选推荐对象应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推荐表内主要事迹不超过500 字,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 2000 字左右,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 字左右),和推荐对象近期活动照片或生活照片电子档1 张。
所有材料(不含推荐对象照片)用A4 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于6月1日前报学院综合办公室李继杰处,电子材料(含推荐对象照片)发至26911541@qq.com。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学院党委
2022 年 5 月 27 日